/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废机油处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项目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废机油处置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拨款和企业自筹。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处置范围
2.1处置地点:乌鲁木齐市百园路车辆段、燕儿窝停车场等,具体处置地点以采购人员通知为准。
2.2处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废机油的处置及相关售后服务。
2.3处置量:本年度预计处置量约为4吨,每年预计产生量约为3.6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计量为准。
2.4处置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前往乌鲁木齐市百园路车辆段、燕儿窝停车场等处置地点,收集并处置的废机油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柴油机机油、6号液力传动油、风扇齿轮箱油、车轴齿轮箱油、空压机油、齿轮箱油、空压机油、空压机冷却液、液压油、齿轮油、液压油。完成固体废物电子平台辅助申报及其他相关申报工作,处置单位处置完成后需向采购人提供电子联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2.5服务周期: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每三年续签1次合同,每次续签需开展合同谈判,双方协商一致;每批次服务期限为:处置单位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后5日内完成处置回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中公示的单位。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z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谈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废机油处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