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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商业)电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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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56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商业)电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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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3-08-22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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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商业)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商业)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融资自筹。本项目业主方为临沧文伟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通号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商业)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ZBKM23099。
2.1.2采购内容: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商业)A栋和B栋共6台垂直电梯,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制造或采购、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现场安装、调试、预埋件材料及安装指导、直至通过试运行、验收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付招标人使用。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及质保服务(质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备品易损件的免费更换,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10400.00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资金来源:融资自筹;
2.5工程地址:临沧文伟火车站片区;
2.6工期:电梯的交货安装时间须配合主体施工单位,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接到甲方书面通知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2.7质量承诺: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本项目通过第三方检测。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满足(1)或(2)任意一个即可
(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z新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范围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或旧资质仍在有效期: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提供乘客电梯速度≥1.75m/s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须同时具备:①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z新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范围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或旧资质仍在有效期: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
②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z新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范围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或旧资质仍在有效期: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提供乘客电梯速度≥1.75m/s的型式试验报告))。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 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否则作为废标。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梯,即T或T1或T2)。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近三年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后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投标人信誉: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②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采购网中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信誉材料网页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并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3.8提供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z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z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l营业执照副本(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资质证书(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l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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