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新:山东省烟台市中国银行股份烟台分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证明材料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
3、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烟台分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除非组成联合体,否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
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须体现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如双方己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招标人将视情对报名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列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3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06日17时00分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年06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年06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500937280@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8500937280